在2024年的9月,中國足協發布了一份令人震驚的處罰通報,共有43人被終身禁止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。那么,這些球員從涉賭到最終被禁足的整個過程是怎樣的呢?
走上假賭之路
以A球員和B球員為例,他們的故事揭示了足球場上的黑暗一角。A球員曾是中乙的一員,后來轉投到中甲一支實力不俗的球隊。在這里,他遇到了隊伍中年紀較大、資歷較深的“大哥”,這位“大哥”向他提出了“帶一個”的邀請,也就是一起參與賭球下注。
起初,A球員因對這位“大哥”平日的照料感到欠疚,又覺得只要正常踢球,不必卷入賭球的漩渦,于是他沒有拒絕。賭贏,“大哥”賽后轉錢給他;賭輸,他只需補上相應的金額。在幾次的交易中,A球員從“大哥”處共收到約4萬元的轉賬,而他自己也為“大哥”掏了3萬多塊錢。
B球員同樣未能抵擋這種誘惑。他作為A球員的隊友,也接受了“大哥”的邀請。三場比賽后,B球員收到了總計3.2萬元的轉賬。盡管他在比賽期間要么沒有上場,要么只上場幾分鐘,對比賽結果幾乎沒有影響,但他還是按照“大哥”的要求轉賬了4萬元。這樣算來,B球員不僅沒有從“大哥”那里賺到錢,反而賠了8000元。
被帶走的過程
到了2023年5月初,一場突如其來的事件讓B球員和他的隊友們陷入了困境。那天,他和隊里的其他6名球員被帶到派出所問話。經過漫長的等待和復雜的調查,B球員最終在多次傳訊后簽署了相關文件。
就在B球員被傳訊的同一天,A球員在東北某市踢客場比賽時也被警方帶走。他被帶到了機場附近的派出所,并被要求調出所有與“大哥”相關的轉賬記錄。他按照警方要求做了口供,并確認了自己的罪行。令人驚訝的是,在接受了簡單的問詢后,A球員僅僅被釋放,第二天他仍然需要參加比賽。
法律上的定罪與行業處罰
到了年底,A球員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起訴。他的刑期是三個月緩刑三個月,這已經是相對較輕的處罰了。與此同時,B球員也得到了相同的判決。而那些之前被關進看守所的隊友在拘留七個月后也得以釋放,他們的判決書上的判決時長與之前在看守所拘留的時間相吻合。
今年9月,中國足協公布了行業處罰措施,分為終身禁足和禁足5年兩種。是否受到刑事處罰是區分這兩種處罰的關鍵因素。對于那些未受到刑事處罰的人員,他們將被禁足五年;而那些已經受到刑事處罰的,他們的禁足將是終身的。
A球員和B球員因為收受的錢款超過了三萬塊(在2022年5月之后的標準),因此被追訴刑事責任并被判以終身禁足的處罰。目前A球員正在向中國足協申請仲裁,等待最后的裁決結果。這場風波對于中國足球界來說無疑是一個沉重的打擊,它提醒著人們要時刻警醒,遠離任何非法行為。